办理婚姻状况公证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04:52
在现实日子中,尤其是在涉外活动中,有时要处理涉外婚姻情况公证,那么处理婚姻情况公证留意的问题有哪些,关于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处理婚姻情况公证应当留意的问题
(一)处理涉外婚姻情况公证的请求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处理涉外公证事务的公证机关提出请求。
(二)请求人应一起供给下列文件1、自己的身份证件;2、成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逝世证书;3、其他证明婚姻情况的文书。
(三)没有处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依照当地习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归于成婚公证的规模,但其公证的格局与成婚公证有所不同。
(四)假如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运用国还有规则或许两边协议革除领事认证的在外。
二、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
请求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一般都是在预备成婚,预备移民的情况下,请求人方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请求。请求人须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请求人预备成婚的,其自己有必要已到达婚姻法规则的成婚年龄;
(二)请求人有必要供给相应的婚姻情况证明(如离婚者, 须供给离婚证书;丧偶者供给丧偶证明等);
(三)如请求人的成婚证或离婚证丢掉,须供给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免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许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
(四)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妻(夫)订亲证明;
(五)如请求人未到达我国婚姻法规则的法定成婚年龄,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公证。如国(境)外确因特殊情况,要求有必要出具的,公证机关只能出具请求人没有到达我国婚姻法规 定的法定年龄公证。
三、请求处理婚姻情况公证需求提交的资料
(一)请求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请求人到达法定成婚年龄而未婚的须供给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 具的未婚证明书或独身证明;
(三)请求处理成婚公证的,须供给两边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请求处理离婚公证的,须供给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 或《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请求处理丧偶公证的,须供给爱人逝世证明书,或爱人尸身火化证明书,或派出所刊出户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请求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七)请求处理成婚公证的须供给两边成婚的合影相片3张。婚姻情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情况这一法令现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首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处理成婚、久居、承继、留学等法令手续。婚姻情况公证的品种包含成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在现实日子中,或许很多人关于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处理婚姻情况公证前咨询律师或许延聘律师,会很好的应对各种法令问题和情况,协助当事人更好的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不至于影响婚姻是日子或许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危害。
归纳上面的介绍,处理婚姻公证有四个方面的留意事项。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处理婚姻情况公证应当留意的问题
(一)处理涉外婚姻情况公证的请求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处理涉外公证事务的公证机关提出请求。
(二)请求人应一起供给下列文件1、自己的身份证件;2、成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逝世证书;3、其他证明婚姻情况的文书。
(三)没有处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依照当地习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归于成婚公证的规模,但其公证的格局与成婚公证有所不同。
(四)假如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运用国还有规则或许两边协议革除领事认证的在外。
二、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
请求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一般都是在预备成婚,预备移民的情况下,请求人方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请求。请求人须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请求人预备成婚的,其自己有必要已到达婚姻法规则的成婚年龄;
(二)请求人有必要供给相应的婚姻情况证明(如离婚者, 须供给离婚证书;丧偶者供给丧偶证明等);
(三)如请求人的成婚证或离婚证丢掉,须供给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免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许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
(四)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妻(夫)订亲证明;
(五)如请求人未到达我国婚姻法规则的法定成婚年龄,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公证。如国(境)外确因特殊情况,要求有必要出具的,公证机关只能出具请求人没有到达我国婚姻法规 定的法定年龄公证。
三、请求处理婚姻情况公证需求提交的资料
(一)请求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请求人到达法定成婚年龄而未婚的须供给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 具的未婚证明书或独身证明;
(三)请求处理成婚公证的,须供给两边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请求处理离婚公证的,须供给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 或《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请求处理丧偶公证的,须供给爱人逝世证明书,或爱人尸身火化证明书,或派出所刊出户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请求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七)请求处理成婚公证的须供给两边成婚的合影相片3张。婚姻情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情况这一法令现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首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处理成婚、久居、承继、留学等法令手续。婚姻情况公证的品种包含成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在现实日子中,或许很多人关于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处理婚姻情况公证前咨询律师或许延聘律师,会很好的应对各种法令问题和情况,协助当事人更好的处理婚姻情况公证,不至于影响婚姻是日子或许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危害。
归纳上面的介绍,处理婚姻公证有四个方面的留意事项。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处理婚姻公证的留意事项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