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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涉及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07:01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则了商业秘密的界说和侵略商业秘密的类型;
2、《刑法》第219条规则侵略商业秘密的罪行和应当承当的刑事职责;
3、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作业的告诉》中关于正确理解商业秘密的界说,合理确定商业秘密的规模的规则。
4、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关于制止侵略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则》(共12条,以下简称12条规则)对侵略商业秘密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则。
5、《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规则。
6、原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活动中技术秘密办理的若干意见》对商业秘密和竞业制止作了详尽的规则。
7、劳作和社会保障部《违背<劳作法>有关劳作合同规则的补偿方法》第5条关于雇员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则付出用人单位补偿费用的规则;第6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雇员,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形成的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8、《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作争方案中触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2条关于因为雇员未实行保存商业秘密的内容,形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损害而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裁定委员会应当受理,并根据有关规则和劳作合同的约好作出判决作了清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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