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几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4:55男女两边均已到达法定婚龄,且无别人逼迫或第三人干与,男女两边请求成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规定请求成婚的条件、要求。可是,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仍不予挂号成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以为不该成婚的疾病。
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子孙简单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进步全民本质,削减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制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
“患有医学上以为不该成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峻遗传性疾病。是因为遗传要素先天构成,患者悉数或部分损失自理生活能力,子孙再现危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两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以为不该成婚的疾病”。
关于成婚的两边当事人,应当按下列四种景象别离处理:
一、不许成婚。包含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两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
二、暂缓成婚。包含性病患者、麻疯病未治好者、精神分裂症者、躁狂忧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在发病期,流行症在阻隔期的;
三、能够成婚,但不能生育;
四、能够成婚,但约束生育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