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元旦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3:062010年元旦假期即将来临,劳作者清晰元旦期间加班费用的付出,即有利于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劳作联系的调和与安稳。
根据告诉,元旦是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1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1月2日、3日为休息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下列规范付出高于劳作者正常作业时间的薪酬的薪酬酬劳:(一)组织劳作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酬酬劳;(二)休息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二百的薪酬酬劳;(三)法定休假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即法定休假日1月1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1月2日、3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二百的薪酬酬劳是有法律根据的。详细核算方法,根据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作业时间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第二个问题之规则:“日薪酬、小时薪酬的折算:依照《劳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即折算日薪酬、小时薪酬时不除掉国家规则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薪酬、小时薪酬的折算为:日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故2010年“元旦”公休日如1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加班薪酬核算规范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小时加班薪酬核算规范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300%;1月2日、3日休息日加班不能组织补休的,日加班薪酬核算规范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小时加班薪酬核算规范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