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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20:13

房产证处理所需资料:
1.房子购销合同原件及弥补合同原件。
2.商品房出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子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子测绘陈述为旧格局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挂号申请书,新格局只需供给房子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据(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两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两边任何一方不能参与处理,则需供给私章,若托付第三方代理则需一起供给夫妻两边私章
⑵购房人独身(有必要自己参与,不行代理)。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独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处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处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有关房产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我母亲买了一套一次性付清的商品房,买的时分房子总价是100w,我姐姐出了其间20w,咱们3个的户口现在都在这套房子里。现在房产证上有我母亲和我姐姐的姓名,假如我想加姓名上去,应该怎么处理,相关费用怎么收取?假如我姐姐不赞同加我姓名,我母亲赞同,又该怎么办?假如我不加姓名上去,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现在要卖房子的话是否需求通过我赞同。
你好,需求产权人都赞同才能够加姓名的,假如你姐姐回绝你加姓名进去,主张你压服你母亲写个遗言给你,这样即便你母亲过世你也能够享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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