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案一般由谁主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09:37
案子的主审,触及到是关于案子的统辖权的问题,贩毒案是比较特别的案子,他的人数比较很多,地址也是归于不特定的景象,所以,关于统辖法院的确认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贩毒案一般由谁主审
一、贩毒案由谁主审统辖问题之“违法地”、“被告人居住地”的规模
因为不少毒品违法往往包含私运、制作、运送、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或许触及不同地域,并且毒品违法大多是一起违法,参加违法的多个被告人也或许来自不同区域。因而,毒品违法的地域统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以违法地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统辖为辅的准则。可是,考虑到毒品违法的特别性和毒品违法的侦办体系,有必要依据刑诉法统辖规则,结合毒品违法特别情况,对“违法地”、“被告人居住地”作进一步解说。即“违法地”能够包含违法预谋地、毒资筹措地、买卖进行地、毒品生产地,也能够包含毒资、毒赃、毒品躲藏地、搬运地,私运或贩运毒品目的地以及违法嫌疑人被捕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不只包含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也包含其暂时居住地。
二、贩毒案由谁主审统辖问题之跨区域毒品案子
实践中,有的毒品违法行为往往触及到几个省、市、自治区,并且多名一起作案人往往会来自不同居住地。按照刑诉法和前述规则,所触及地域的有关司法机关对这些毒品违法案子均有统辖权,然后或许形成具有统辖权的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或许推诿,影响及时追赃、缉拿违法嫌疑人,影响及时申述和审判,乃至发生延迟诉讼、超期羁押现象。为处理这一问题,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违法案子的统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违法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确保案子侦办安全的准则,仔细洽谈处理。经洽谈无法达到一起的,报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为确保及时结案,防止超期羁押,对已进入审查申述、审判程序的案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统辖异议或许司法机关发现没有统辖权的,受理案子的法院、检察院应当报请其上级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精力指定统辖,不再自行移交统辖。对行将侦办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重毒品案子,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因为不少毒品违法往往包含私运、制作、运送、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或许触及不同地域,因而,毒品违法的地域统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以违法地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统辖为辅的准则。
贩毒案一般由谁主审
一、贩毒案由谁主审统辖问题之“违法地”、“被告人居住地”的规模
因为不少毒品违法往往包含私运、制作、运送、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或许触及不同地域,并且毒品违法大多是一起违法,参加违法的多个被告人也或许来自不同区域。因而,毒品违法的地域统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以违法地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统辖为辅的准则。可是,考虑到毒品违法的特别性和毒品违法的侦办体系,有必要依据刑诉法统辖规则,结合毒品违法特别情况,对“违法地”、“被告人居住地”作进一步解说。即“违法地”能够包含违法预谋地、毒资筹措地、买卖进行地、毒品生产地,也能够包含毒资、毒赃、毒品躲藏地、搬运地,私运或贩运毒品目的地以及违法嫌疑人被捕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不只包含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也包含其暂时居住地。
二、贩毒案由谁主审统辖问题之跨区域毒品案子
实践中,有的毒品违法行为往往触及到几个省、市、自治区,并且多名一起作案人往往会来自不同居住地。按照刑诉法和前述规则,所触及地域的有关司法机关对这些毒品违法案子均有统辖权,然后或许形成具有统辖权的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或许推诿,影响及时追赃、缉拿违法嫌疑人,影响及时申述和审判,乃至发生延迟诉讼、超期羁押现象。为处理这一问题,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违法案子的统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违法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确保案子侦办安全的准则,仔细洽谈处理。经洽谈无法达到一起的,报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为确保及时结案,防止超期羁押,对已进入审查申述、审判程序的案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统辖异议或许司法机关发现没有统辖权的,受理案子的法院、检察院应当报请其上级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精力指定统辖,不再自行移交统辖。对行将侦办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重毒品案子,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因为不少毒品违法往往包含私运、制作、运送、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或许触及不同地域,因而,毒品违法的地域统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以违法地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统辖为辅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