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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一定要签仔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2:01

荆楚网音讯 (记者胡勇谋通讯员董西西实习生鲁洁佳)热水器和淋浴房被拆走了,窗布不见了,吊顶的天花板松了……这套二手房的新主人梁芬(化名)以为老房主带走了几样应该留下的东西,扣下了7000元尾款,成果两边闹上法院。


由于梁芬以为要留下的物件没在合同中载明,法院判定梁芬败诉。4日,梁芬对记者说:“官司输了,算是个经验吧,说出来,提示买二手房的市民,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法院查明,上一年4月10日,梁芬买下东西湖区一套123平方米的房子,讲好房价是31万元,首付15万元。一起规则,老房主江某将电视机、冰箱、沙发和窗布留下。
梁芬收房后,才发现窗布、热水器和淋浴房不见了,她以为这违背了最初“固定在墙上的东西都不动”的口头约好,并且,江某在卸阳台上的晾衣器和客厅的顶灯时,扯坏了本来的吊顶,梁芬要求对方承当房子修理费用,遂坚持扣下尾款7000元。江某不服,以为梁芬成心找茬,上一年9月7日将其告上东西湖区法院。
审理中,江某供认有这个口头约好,窗布是自己为了包电脑等带走了。但热水器和淋浴房,在卖房前2个月他就搬到自己的新房去了,底子没计划卖。
法院以为,淋浴房、热水器等不在两边合同约好内,法院不予支撑。至于梁芬建议的房子修理费用,因房子自身便是二手房,修理费用应由梁芬自己承当。窗布是合同中约好应留下的物品,所以,江某应将窗布返还。一审判定梁芬支交给江某7000元,江某5日内返还窗布,不然抵扣750元房款。来历: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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