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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12:24
劳作合同停止,是指由劳作合同承认的权利义务联系的消亡,即法令联系的完毕。那么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具体介绍。
一,劳作合同停止条件
劳作合同停止,是指由劳作合同承认的权利义务联系的消亡,即劳作法令联系的完毕。
天然停止
根据我国《劳作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
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
非天然停止
1,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作者逝世,或许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或许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5,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一起,在约好停止条件时要注意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作者时将不能约好的条件约好为劳作合同停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
如《劳作法》第二十九条规则的内容: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1、患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2、患病或许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劳作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则,在法令效力上归于特别规则,而劳作法第二十九条规则内容归于特别规则。所以,在劳作合同停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别规则约好进去。
一起,即便上述特别规则的内容没有约好为劳作合同停止条件,但假如这些条件呈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意特别规则。即当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时,假如劳作者在医疗期或许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停止劳作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干停止劳作合同。
由此可见,劳作合同停止的景象有许多,实践中怎么操作要结合具体情况。假如您对这方面的常识还有疑问,听讼网上有专业律师供给咨询,欢迎前来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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