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享受哪些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22:24机关事业单位“暂时工”参与养老保险方针问答
跟着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的添加,这些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成为社会重视的焦点。
“暂时工”养老保险有明文规则
问: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参与养老保险是否有清晰的文件规则?
答:有。河北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分,于2003年4月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根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等三部分,也于2003年10月进行了转发。《暂行办法》对聘任人员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清晰规则。
问: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详细指哪类人员?
答:按河北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则,聘任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国家公务员、劳作合同制员工以外,并签定暂时聘任合同或构成现实劳作联系的人员”。用浅显的话说,聘任人员就是指正在机关事业单位作业的暂时工,包含计划内暂时工和计划外暂时工,既包含签定了聘任合同的暂时性用工,也包含没有签定聘任合同但已构成现实劳作联系的暂时性用工。
参保时刻及年纪约束
问: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参与养老保险有什么详细时刻要求?
答:《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则,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收效。依据这一规则,机关事业单位应从2003年6月1日起正式为聘任人员处理参与养老保险手续,延期处理的应从2003年6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问: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参与养老保险是否有年纪约束?
答:依照有关规则,凡机关事业单位中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现在岗作业的聘任人员都可以参与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