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交增值税的附加税要缴纳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2:08房地产商在建房子之前要缴税,在建房子之后仍是要缴税,其间不同的状况交不同的税,那么房地产预交增值税的附加税要交纳吗,相关规则是怎样的,听讼网小编整理了“房地产预交增值税的附加税要交纳吗”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异地要交附加税费。
一、交税人跨地区供给修建服务、出售和租借不动产的,应在修建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根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保护建造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核算交纳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交税人在其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增值税时,以其实践交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根据,并按组织所在地的城市保护建造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核算交纳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保护建造税暂行法令》
第二条 凡交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保护建造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城市保护建造税。
第三条 城市保护建造税,以交税人实践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根据,别离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交纳。
预交申报时在预交地按预交部分交纳相关附加税费,组织地交税申报时按实践交纳增值税额交纳相关附加税费。
核算办法为: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交税人适用的计税办法不同别离挑选,交税人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核算,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按5%的征收率核算;计税办法根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别离确认,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交税人能够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一经挑选,36个月内不得改变,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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