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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权属变化要交契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19:15

买“经适房”要照章缴契税
王先生:最近刚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在处理房产证的时分,财务机关要收取1.5%的房子契税,这样的要求有依据吗?
答复:《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966号)中明确规则,应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者照章征收契税。因而,财务机关征收王先生必定份额的契税是契合方针的。
离婚时房子权属改变要交契税吗
张女士:在与老公离婚后,老公将一起寓居的房子过户给她,自己在处理过户手续时是否需求交纳契税?
答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则:一、对《婚姻家庭法》中规则归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因夫妻产业切割而将原共有房子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改变,而不是现行契税方针规则的房子产权搬运行为,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子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二、对《婚姻家庭法》中第18条规则的归于夫妻一方一切的房产,离婚时房子权属发生改变的,应按赠予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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