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纳税与退税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22:57【问题】
某外贸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归于增值税一般交税人。2008年发作以下事务:
(1)从国外进口高级手表50只,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
(2)将进口的高级手表悉数在国内售出,每只不含税价格20万元。
(3)从国内一生产厂家购进化妆品1000套,获得厂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算计702万元,本月悉数外销,出口离岸价980万元。
(4)经有关部门同意,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作的运送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认。经海关查实,其他运送公司相同事务的运送费用占货价的份额为2%,保险费率为货价和运送费用算计数的3‰。该企业向海关交纳了相关税款,并获得完税凭据。公司托付运送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付出运送公司运送费用9万元,获得运送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年悉数售出,每辆小轿车完成含税出售额40.95万元。
(5)全年出售本钱为1500万元(不含出口退税事务),期间费用为400万元(其间含事务招待费80万元,薪酬、薪水总额260万元)。
【要求】
请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正确核算上述事务应交纳的各项税金,详细包含:
(1)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关税(假定高级手表进口关税税率为15%,小轿车关税税率60%);
(2)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消费税(高级手表消费税税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9%);
(3)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增值税;
(4)出口化妆品应退消费税;
(5)出口化妆品应退增值税(假定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6)核算国内出售环节应交纳的流通税费;
(7)核算2008年企业全年出售收入;
(8)核算2008年企业全年出售本钱;
(9)核算2008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事务招待费;
(10)核算2008年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回答】
(1)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关税(假定高级手表进口关税税率为15%,小轿车关税税率60%)
①进口高级手表应纳关税=500×15%=75(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进口小轿车的运送费=450×2%=9(万元);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 9)×3‰=1.38(万元);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450 9 1.38=460.38(万元);进口小轿车应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2)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消费税(高级手表消费税税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9%)
进口消费税=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
①进口高级手表应纳消费税=(500 75)÷(1-20%)×20%=143.75(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460.38 276.23)÷(1-9%)×9%=72.85(万元)。
(3)进口高级手表、小轿车应纳增值税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 进口消费税。
①进口高级手表应纳增值税=500×(1 15%)÷(1-20%)×17%=122.19(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应纳增值税=(460.38 276.23)÷(1-9%)×17%=137.61(万元)。
(4)出口化妆品应退消费税=工厂出售额(不含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率=702÷(1 17%)×30%=180(万元)。
(5)出口化妆品应退增值税=工厂出售额(不含增值税)×增值税退税率=702÷(1 17%)×13%=78(万元)。
(6)核算国内出售环节应交纳的流通税费国内出售环节应交纳的流通税费包含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不触及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实施一次课征制,进口环节缴过消费税的小轿车,在国内出售不再交纳消费税。
销项税额=50×20×17% 40.95÷(1 17%)×17%×30=348.5(万元);
进项税额=(137.61 9×7%) 122.19=260.43(万元);
应纳增值税=348.5-260.43=88.07(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算计8.81万元[88.07×(7% 3%)]。
(7)核算企业全年出售收入全年出售收入=50×20 40.95÷(1 17%)×30 980(出口)=3030(万元)。
(8)核算企业全年出售本钱全年出售本钱=1500 702÷(1 17%)×(17%-13%)(出口化妆品不予交还的增值税)-180(出口化妆品交还的消费税)=1344(万元)。
(9)核算准予扣除的事务招待费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则,税前扣除的事务招待费限额为出售(经营收入)的5‰,但不得超越实践发作额的60%.事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30×5‰=15.15(万元),实践发作额的60%为48万元(80×60%),准予扣除的事务招待费为15.15万元。
(10)核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3030(出售收入)-1344(出售本钱)-8.8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00(期间费用) 80(事务招待费实践数)-15.15(事务招待费扣除数)=1342.04(万元),企业所得税为335.51万元(134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