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6:03
在实践社会中,咱们都知道公司在一些融资活动中,为了获得融资,可将公司的产业为自己供给担保,这种担保对公司来说是有利的。而对外担保却不同,对外担保可能会让公司财物削减。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公司法对企业对外担保典当的相关规则,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公司对外担保典当的规则有哪些
包含《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首要规则。具体如下所述: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出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章程对出资或许担保的总额及单项出资或许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超越规则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供给担保的,有必要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抉择。
前款规则的股东或许受前款规则的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则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到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则公司转让、受让严重财物或许对外供给担保等事项有必要经股东大会作出抉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招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严重财物或许担保金额超越公司财物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抉择,并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首要规则
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标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告诉》(证监发[2005]120号),不只进一步清晰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发表责任,还对金融机构检查借款及担保提出严厉要求。
为严厉操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证监会、银监会120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发表责任做出了具体的规则。
1、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机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必要经董事会或许股东大会审议,其权限及审议程序由公司章程进行清晰。但以下景象有必要由股东大会抉择: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则逃避。
2、逃避准则。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关联方供给的担保方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到会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其他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法令法规未规则的,由公司章程载明。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发表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对外担保, 有必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发表报刊上及时发表, 发表的内容包含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抉择、截止信息发表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供给担保的总额。
(2)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对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实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信息发表责任,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抉择后及时告诉上市公司实行。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公司法对企业对外担保典当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危险是十分大的,有必要通过股东大会的抉择,还要树立十分严厉的审阅和决策程序,担保额度也不得超越规则的额度,要最大化的保证股东的权力和利益。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公司对外担保典当的规则有哪些
包含《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首要规则。具体如下所述: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出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章程对出资或许担保的总额及单项出资或许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超越规则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供给担保的,有必要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抉择。
前款规则的股东或许受前款规则的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则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到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则公司转让、受让严重财物或许对外供给担保等事项有必要经股东大会作出抉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招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严重财物或许担保金额超越公司财物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抉择,并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首要规则
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标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告诉》(证监发[2005]120号),不只进一步清晰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发表责任,还对金融机构检查借款及担保提出严厉要求。
为严厉操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证监会、银监会120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发表责任做出了具体的规则。
1、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机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必要经董事会或许股东大会审议,其权限及审议程序由公司章程进行清晰。但以下景象有必要由股东大会抉择: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则逃避。
2、逃避准则。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关联方供给的担保方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到会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其他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法令法规未规则的,由公司章程载明。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发表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对外担保, 有必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发表报刊上及时发表, 发表的内容包含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抉择、截止信息发表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供给担保的总额。
(2)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对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实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信息发表责任,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抉择后及时告诉上市公司实行。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公司法对企业对外担保典当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危险是十分大的,有必要通过股东大会的抉择,还要树立十分严厉的审阅和决策程序,担保额度也不得超越规则的额度,要最大化的保证股东的权力和利益。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