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假及工资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3:50一、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赏与补助若干规则》:
(五)第一次人流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利的再次人流,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歇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歇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歇息30天。(歇息天数已被新法规代替,见下文)
假日期间的薪酬依照自己正常出勤应得的薪酬发给。
二、契合计划生育屡次流产的,依据医师假条,按病假处理: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景象之一且经医师赞同需求歇息的,其假日依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流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利而再次人流后,已休满规则假日。
(二)未采纳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流。
(三)发作节育手术并发症。
三、依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发布施行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则》: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许流产的医疗费用,依照生育稳妥规则的项目和规范,对现已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对未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用人单位付出。
上海市流产医疗费用,即生育医疗费补助,三个月以下补助300元,三个月至七个月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