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8:09生育稳妥制度大幅度调整1、提高了生育稳妥待遇榜首,产前检查实施定额补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规范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规范为1000元/人。第二,生育医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条件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生育稳妥制度大幅度调整
1、提高了生育稳妥待遇
榜首,产前检查实施定额补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规范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规范为1000元/人。
第二,生育医疗费完成限额报销、超量分管。参保人员产时发作的契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员工生育稳妥基金全额付出;超越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付出90%,个人承当10%。
参保后赋闲的女员工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享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参保男员工未工作爱人可按参保人员补偿规范的50%享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第三,生育医疗费用实施实时结算为主的弥补方法。参保人员持员工医保卡再生育稳妥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发作的应当由生育稳妥基金承当的医疗费用,由生育稳妥基金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2、清晰了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条件。
需求享用员工生育稳妥待遇的人员,应当契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并参与生育稳妥。契合享用员工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人员,假如一起契合享用城镇居民根本医疗稳妥或新型农村协作医疗稳妥有关待遇的,自己可选择其间一种保证待遇,不得重复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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