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和解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6:38
如果在一般的民事诉讼强制实行程序中,两边当事人是能够到达宽和的,这时候人民法院会间断强制实行。在行政强制实行程序的,或许有的两边当事人想要宽和。那么,行政强制实行宽和能够吗?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行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则:“施行行政强制实行,行政 机关能够在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的状况下,与当事 人到达实行协议。实行协议能够约好分阶段实行;当事人采纳 补救措施的,能够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许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
特征
1.行政强制实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实行主体。
2.行政强制实行以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为实行内容。
3.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迫使相对人实行责任或用代实行等方法到达与实行责任相同之状况,终究保证行政法上次序的完成。
4.行政强制实行不允许进行实行宽和。行政强制实行是法令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行政机关如抛弃强制实行而与被实行人宽和,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责任,即为渎职。这是法令所不能允许的。
归属
依据我国现行法令、法规的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施行的状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施行的状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能够成为行政强制实行的主体。
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实行权限的分配,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能够归纳为"以请求法院强制实行为准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实行为破例"。
这一行政强制实行准则是在总结各国行政强制实行准则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的实际状况构成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行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则:“施行行政强制实行,行政 机关能够在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的状况下,与当事 人到达实行协议。实行协议能够约好分阶段实行;当事人采纳 补救措施的,能够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许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
特征
1.行政强制实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实行主体。
2.行政强制实行以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为实行内容。
3.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迫使相对人实行责任或用代实行等方法到达与实行责任相同之状况,终究保证行政法上次序的完成。
4.行政强制实行不允许进行实行宽和。行政强制实行是法令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行政机关如抛弃强制实行而与被实行人宽和,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责任,即为渎职。这是法令所不能允许的。
归属
依据我国现行法令、法规的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施行的状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施行的状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能够成为行政强制实行的主体。
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实行权限的分配,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能够归纳为"以请求法院强制实行为准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实行为破例"。
这一行政强制实行准则是在总结各国行政强制实行准则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的实际状况构成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