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坏关系人因情况紧急,能够在申述前向本院请求产业保全,本院承受诉前产业保全请求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当即履行。当事人在采纳保全办法后十五日内不申述的,免除产业保全。
2、当事人提出产业保全请求,经审查可作出产业保全裁决;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在必要时也能够裁决采纳产业保全办法。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供给担保的,驳回请求。
4、当事人对产业保全裁决不服的,能够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中止裁决的履行。
5、请求有过错的,请求人应
补偿被请求人因产业保全所遭受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