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22:23
涉外行政诉讼的准则是指当事人提申述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外行政诉讼的案子时,应当遵从的准则和精力。既包含行政诉讼的通用准则,又包含涉外行政诉讼的特有准则。
法令咨询:行政诉讼的申述期限有哪些法令规则
律师答复: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只要申述期限的耽搁,没有申述期限的中止。只要在申述期限内提申述讼的行政案子,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检查。超越申述期限申述的行政案子,人民法院只能裁决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越申述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决驳回申述。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七条对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的行政案子,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议。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特殊情况耽搁法定期限的,在妨碍消除后的十日内,能够请求延伸期限,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四十一条提申述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申述状,经检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法令咨询:行政诉讼的申述期限有哪些法令规则
律师答复: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只要申述期限的耽搁,没有申述期限的中止。只要在申述期限内提申述讼的行政案子,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检查。超越申述期限申述的行政案子,人民法院只能裁决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越申述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决驳回申述。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七条对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的行政案子,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议。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特殊情况耽搁法定期限的,在妨碍消除后的十日内,能够请求延伸期限,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四十一条提申述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申述状,经检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