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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20:55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深圳特区  陈伟律师解读《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本条是关于怎么核算经济补偿的规则。劳作法学中的经济补偿,又被称为经济补偿金从广义上讲,包含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应当付出的年限经济补偿金,和劳作者因为用人单位违背法令相关规则,被逼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应当取得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用人单位因为未按照劳作合同的约好或许国家规则及时足额付出劳作者酬劳、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付出劳作者薪酬、延伸劳作者劳作时刻拒不付出加班薪酬等原因应当付出的经济偿金;从狭义上讲,仅指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应当付出的年限经济补偿金,和劳作者因为用人单位违背法令相关规则,被逼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应当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即仅指年限经济补偿金。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讲的经济补偿,指狭义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故本文工中的经济补偿,除有清晰阐明的以外,均指狭义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或许经济补偿金。
    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当契合法定景象,用人单位依法付出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怎么核算经济补偿的问题,因为均涉及到本身利益,因而,这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都遍及关怀的一个问题。依据司法实践,核算经济补偿的遍及公式是: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即每作业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作者作业年限。劳作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作业年限及经济补偿规范作了清晰的规则。一、核算经济补偿中的作业年限
    劳作者在单位作业的年限,应从劳作者向该用人单位实践供给劳作或许劳务之日起接连核算。假如因为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未及时签定劳作合同的,不影响作业年限的核算,依据劳部发2005第120号文件的规则,此刻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构成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假如劳作者接连为同一用人单位供给劳作,但先后签定了几份劳作合同的,作业年限应从劳作者供给劳作之日起接连核算。如劳作者张某自2008年起在深圳某电子公司作业,劳作合同一年一签,一向作业到2015年。最终一份劳作合同期满后停止,用人单位依法付出经济补偿时,核算的作业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一共六年。假如劳作者为同一用人单位供给劳作多年,但中心间隔了一段时刻,比方作业两年后辞工或许被解雇,半年后又入职该公司,而且也前后签定了几份劳作合同,依据相关法令规则,以及司法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劳作者的作业年限是从劳作者最终一次入职公司起接连核算。当然,如曾经免除劳作合同没付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且还在劳作争议诉讼时效之内的,劳作者能够就曾经的劳作合同联系独自提出经济补偿。
    在作业年限时,还应当留意一个问题,如公司的注册建立时刻晚于劳作者的入职时刻,应当从公司注册建立之日起核算劳作者的作业年限。举例阐明,如一个劳作者称其1998年入职深圳一个模具厂,作业到2009年,在合同有用期内,被无故解雇,劳作者要求付出经济补偿,可是假如此公司是2003年才建立,而此前经营者是非法经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劳作者的作业年限,只能从2003年起核算,至2009年是六年。假如此前法人是叫别的一个姓名,从2003年起因为吞并、吞并、合资、单位改动性质等原因,而改成现在的这个称号的,依据相关规则,劳作者的作业年限应当接连核算,可是劳作者应当就此负举证责任。
    依据劳作部1996年关于停止或免除劳作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则,关于因用人单位的吞并、吞并、合资、单位改动性质、法人改动称号等原因而改动作业单位的,其改制前的作业时刻能够核算为“在本单位的作业时刻”。
    总归,本条“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的规则,不能理解为接连几个合同的最终一个合同期限,准则上应接连核算。当然,跟着劳作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使用短期劳作长时间用工的现象将会削减,这主要是劳作合同法规则了两个方法,一是接连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劳作者能够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二是即使是劳作合同期满停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付出经济补偿。
    别的,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则,在劳作合同法实施前签定,试行前免除或许停止的劳作合同,按照劳作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则核算经济补偿。在劳作合同法实施前签定,试行后免除或许停止的劳作合同,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应当付出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核算;本法实施前按照其时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按照其时有关规则履行。比方本来的法令包含劳作争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则劳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其作业年限计付经济补偿,但劳作合同法第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则了劳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付出经济补偿。则因劳作合同期满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核算,就只能从
2008年1月1日起核算,如劳作者从1998年起入职用人单位,合同至
2008年4月30日到期,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但核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只能从劳作合同法实施之日即
2008年1月1日起核算,至
4月30日,用人单位应当计付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给劳作者。这主要是法不溯及既往准则的适用,即法令准则上对其发布曾经的权利义务联系不予调整。
    二、核算规范
    经济补偿的核算规范为: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核算规范接连了我国以往的做法,并学习了当地立法经历。依据劳作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
1994年12月3日,劳作部发布了《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规则了核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作业时刻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规范发给经济补偿金。这个补偿方法的缺点在于劳作合同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以及六个月以下的怎么核算没有做出更为明细的规则,准则上不满一年的也按一年核算,如作业一个月,也按一年核算。这样的规则显着没有考虑用人单位一方的利益及实践情况。在全国各地的当地立法中,对此却有清晰的规则,如现行仍然有用的《深圳经济特区劳作合同法令》(1994年经过,2004年批改)第三十一条规则:“经济补偿金的发放规范按员工在本单位的接连作业核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薪酬;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人的月薪酬。”劳作合同法考虑到劳作争议的实践情况,学习当地立法的成功经历,在原有补偿方法的年限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的规则,这样的规则愈加科学、合理。
    三、核算基数
    核算经济补偿时,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关于一个月薪酬是劳作者自己月薪酬、本企业的员工月平均薪酬仍是当地月平均薪酬,仍是上年度城镇员工的月平均薪酬,在劳作合同法拟定过程中进行了评论和研讨,最终规则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之所以如此规则,主要有以下考虑:榜首,坚持准则的接连性,原有规则有缺乏的,恰当进行修正。《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十一条规则,本方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薪酬核算规范是指企业正常出产情况下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薪酬。用人单位依据本方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免除劳作合一起,劳作者的月平均薪酬低于企业月平均薪酬的,按企业月平均薪酬的规范付出。按照该规则,月平均薪酬在不同的景象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则必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低收入劳作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规划过于杂乱,不利于劳作者把握。一起也与其他国家和区域的做法不同。因而,劳作合同法一致了月平均薪酬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望而知。第二,考究公正性,平衡劳作合同两边的权利义务。劳作合同法规则月平均薪酬为劳作者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这样的规则一方面维护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作者在用人单位作业年限比较长,开始的薪酬或许比最终的薪酬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要素,因而劳作合同法规则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为规范。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践情况。劳作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收入相适应。一般来说,某一岗位的薪酬受市场规律的调理,有的作业岗位的薪酬水平很高,有的作业岗位的薪酬水平较低。某一个区域,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不同。假如规则以企业员工平均薪酬或许当地平均薪酬为规范,将对用人单位显着不公。第三,学习当地立法的成功经历。《深圳经济特区劳作合同法令》第三十一条规则了核算劳作者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薪酬”是以劳作合同免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薪酬核算。
    别的,需求阐明的是,月平资薪酬,是指劳作者每月收取的实践薪酬,而不是最低薪酬,也不是应发薪酬,而是劳作者在签领时所得到的实践实际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加班薪酬、补贴、补助、奖金等的总和。
    四、核算封顶
    劳作合同法对为表现经济补偿的法令性质和效果,统筹公正合理准则,对月平均较高的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的)的核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做了封顶,即最高不得超越12个月。因而,在劳作合同法的相关实施细则或许司法解释没有出来之前,咱们能够理解为:关于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的劳作者,其经济补偿金基数以按当地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核算,最高年限不超越十二年。
    《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五条规则了“经劳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十二个月。”这条规则,没有对薪酬的基数作出极限,但对作业年限作出了清晰的封顶,即最多十二个月。在劳作合同法的拟定和评论过程中,考虑到有些高收入的劳作者,收入较高,在劳作联系中并不必定处于弱势位置,劳作法维护是主要是低收入的劳作者集体,假如不区别收入凹凸,一概按其月薪酬核算,也表现不出国家拟定劳作法令准则的主旨和立法意图,相反会有违公正、正义等法令终极目标。考虑到上述要素,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作者作了必定约束。即从作业年限和月薪酬基数两个方面作了约束,规则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五、额定经济补偿金
    《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十条规则:“ 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
    依据以上规则,所谓额定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付出给劳作者的额定经济补偿金,是一个和年限经济补偿金相关联的法令概念和补偿费用。即假如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的景象下,劳作者在恳求付出年限经济补偿的基础上,还能够按应当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建议额定经济补偿金。考虑到《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是劳作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且并没有依法定程序宣告其失效。因而,该经济补偿方法至今仍然具有法令效能,关于其规则与现行《劳作合同法》有不一致的当地,依据我国处理抵触立法的准则,即等级高的法令的效能高于等级低的法令的效能,后法优于先法的准则,因为劳作合同法并没有对额定经济补偿金作出清晰和具体的规则,因而,此部门规章的规则仍具法令效能,在处理劳作争议时仍然能够作为处理的法令依据。
    六、与经济补偿金相关的法令责任规则
    为催促用人单位及时付出经济补偿,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未按照本法规则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付出经济补偿,逾期不付出的,责令用人单位按敷衍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作者加付赔偿金。
    一起,为加剧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违法本钱,安稳劳资联系,劳作合同法还规则了双倍付出赔偿金的规则。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就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二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举例阐明,假如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合同,依第四十七的规则应当付出一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劳作者除了建议一万元的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还能够再建议一万元的二倍即两万元的赔偿金。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的第六条规则:用人单位有下列损害劳作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付出劳作者薪酬酬劳、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付出劳作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许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的;   (二)拒不付出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薪酬酬劳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付出劳作者薪酬的;   (四)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照法令、法规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                                 (
2008年4月13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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