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2:23税务行政处分是行政处分的一部分,其法令依据是《行政处分法》和《税收征收办理法》,其特色与行政处分相同,主体是税务机关,即有必要是具有法令主体资格的各级税务机关,客体是违背法令、法规的办理相对人,详细涉及到税务范畴的行政处分品种首要有:
1、责令期限改正
这是税务机关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所规则责任的当事人的斥责和申诫。责令期限改正首要适用于情节细微或没有构成实践损害结果的违法行为,是一种较轻的处分方式。责令期限改正,既可以起到教育的效果,又具有必定的处分效果,因而为税收法令、法规广泛选用。
2、罚款
罚款是对违背税收法令、法规,不实行法定责任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分。因为罚款既不影响被处分人的人身自由及其合法活动,又能起到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因而是税务行政处分中使用最广的一种。因而,运用这一处分方式有必要依法行使,严厉遵从法令、法规规则的数额、起伏、权限、程序及方式。
3、没收产业
没收产业是对行政办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产业权予以掠夺的处分。详细有两种状况:一是对相对人非法所得的资产的没收。就性质而言,这些资产并非相对人一切,而是被其非法占有。二是资产虽系相对人一切,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给发票。
5、中止出口退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