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分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9:16
犁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资源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则,犁地是指栽培农作物的土地,包含熟地、新开发收拾复垦地、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散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均匀每年能保证收成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犁地中还包含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那么犁地有哪些品种呢?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犁地的品种
犁地又可分为五种:(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备,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栽培水生作物的犁地,包含灌的水旱轮作地;(2)望天田,指无灌溉设备,首要依托天然降雨,用于栽培水生作物的犁地,包含无灌溉设备的水旱轮作地;(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备,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犁地;(4)旱地,指无灌溉设备,靠天然降水栽培旱作物的犁地,包含没有灌溉设备,仅靠引洪淤灌的犁地;(5)菜地,指终年栽培蔬菜为主的犁地,包含大棚用地。
从地属上又分为:常用犁地:是指专门栽培农作物并常常进行播种、可以正常收成的土地。包含土地条件较好的根本农田和尽管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成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犁地。常用犁地作为我国根本的、名贵土地资源,遭到我国《土地法》严厉维护,未经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暂时性犁地:又称“帮助田”,是指在常用犁地以外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不能正常收成的土地。依据我国《水土维护法》规则,栽培农作物斜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渐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当地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易形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渐退耕。因而,咱们又可称这部分暂时性犁地为待退的暂时性犁地。
国家维护犁地,严厉控制将犁地转为非犁地。
国家实施占用犁地补偿准则。非农业建造经同意占用犁地的,依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准则,由占用犁地的单位担任开垦与所占用犁地的数量和质量适当的犁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许开垦的犁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犁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犁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犁当地案,监督占用犁地的单位依照方案开垦犁地或许依照方案安排开垦犁地,并进行检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犁地的单位将所占用犁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犁地、劣质地或许其他犁地的土壤改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厉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采纳办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犁地总量不削减;犁地总量削减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则期限内安排开垦与所削减犁地的数星与质量适当的犁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个别省、直辖市却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造用地后,新开垦犁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犁地的数量的,有必要报经国务院同意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犁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常用犁地
是指专门栽培农作物并常常进行播种、可以正常收成的土地。包含土地条件较好的根本农田和尽管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成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犁地。常用犁地作为我国根本的、名贵土地资源,遭到我国《土地法》严厉维护,未经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暂时犁地
暂时性犁地:又称“帮助田”,是指在常用犁地以外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不能正常收成的土地。依据我国《水土维护法》规则,栽培农作物斜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渐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当地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易形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渐退耕。因而,咱们又可称这部分暂时性犁地为待退的暂时性犁地。
犁地的品种
犁地又可分为五种:(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备,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栽培水生作物的犁地,包含灌的水旱轮作地;(2)望天田,指无灌溉设备,首要依托天然降雨,用于栽培水生作物的犁地,包含无灌溉设备的水旱轮作地;(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备,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犁地;(4)旱地,指无灌溉设备,靠天然降水栽培旱作物的犁地,包含没有灌溉设备,仅靠引洪淤灌的犁地;(5)菜地,指终年栽培蔬菜为主的犁地,包含大棚用地。
从地属上又分为:常用犁地:是指专门栽培农作物并常常进行播种、可以正常收成的土地。包含土地条件较好的根本农田和尽管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成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犁地。常用犁地作为我国根本的、名贵土地资源,遭到我国《土地法》严厉维护,未经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暂时性犁地:又称“帮助田”,是指在常用犁地以外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不能正常收成的土地。依据我国《水土维护法》规则,栽培农作物斜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渐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当地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易形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渐退耕。因而,咱们又可称这部分暂时性犁地为待退的暂时性犁地。
国家维护犁地,严厉控制将犁地转为非犁地。
国家实施占用犁地补偿准则。非农业建造经同意占用犁地的,依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准则,由占用犁地的单位担任开垦与所占用犁地的数量和质量适当的犁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许开垦的犁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犁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犁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犁当地案,监督占用犁地的单位依照方案开垦犁地或许依照方案安排开垦犁地,并进行检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犁地的单位将所占用犁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犁地、劣质地或许其他犁地的土壤改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厉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采纳办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犁地总量不削减;犁地总量削减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则期限内安排开垦与所削减犁地的数星与质量适当的犁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个别省、直辖市却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造用地后,新开垦犁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犁地的数量的,有必要报经国务院同意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犁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常用犁地
是指专门栽培农作物并常常进行播种、可以正常收成的土地。包含土地条件较好的根本农田和尽管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成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犁地。常用犁地作为我国根本的、名贵土地资源,遭到我国《土地法》严厉维护,未经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暂时犁地
暂时性犁地:又称“帮助田”,是指在常用犁地以外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不能正常收成的土地。依据我国《水土维护法》规则,栽培农作物斜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渐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当地暂时开垦栽培农作物,易形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渐退耕。因而,咱们又可称这部分暂时性犁地为待退的暂时性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