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现在办理农村房屋买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3:37
乡村的房子只要在本村中进行流通和生意,即使是本村人购买房子的话,也是需求团体经济赞同才能够,那么关于处理房子生意手续的时分,需不需求到公证处去?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公证处现在处理乡村房屋生意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赞同;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赞同。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报经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能够回收土地运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
(二)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的;
(三)因吊销、搬迁等原因此停止运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则回收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运用权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
第62条规则的最终一款触及乡村房屋生意,第65条规则了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政府能够回收土地,即这不是合法行为,卖方不仅仅失掉卖掉的宅基地,再请求也将不赞同,别的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对卖方的处分够严峻的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乡村的房屋生意这种状况一般来说是不会到公证处去公证的,这个直接通过了团体经济赞同之后,就能够和对方处理相应的手续了,这个房子只能在本村中进行流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公证处现在处理乡村房屋生意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赞同;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赞同。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报经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能够回收土地运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
(二)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的;
(三)因吊销、搬迁等原因此停止运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则回收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运用权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
第62条规则的最终一款触及乡村房屋生意,第65条规则了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政府能够回收土地,即这不是合法行为,卖方不仅仅失掉卖掉的宅基地,再请求也将不赞同,别的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对卖方的处分够严峻的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乡村的房屋生意这种状况一般来说是不会到公证处去公证的,这个直接通过了团体经济赞同之后,就能够和对方处理相应的手续了,这个房子只能在本村中进行流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