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羁押时间怎么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7:40
根据我国刑事主诉讼法的规则,公安机关为了便利案子的侦办取证作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的拘押,而拘押办法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不能超期进行拘押,那么异地拘押时刻怎样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异地拘押时刻怎么核算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捕后,异地侦办的期限是以以月核算,自对犯罪嫌疑人履行拘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押期限规则》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押期限,依照以下方法核算:
(一)拘留后的提请检查批准拘捕的期限以日核算,履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
(二)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以月核算,自对犯罪嫌疑人履行拘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终一日为截止日。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判定的期间不计入拘押期限。精神病判定期限自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定之日起至收到判定结论后决议康复核算侦办拘押期限之日止。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异地拘押时刻怎么核算”问题进行的回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捕后,异地侦办的期限是以以月核算,自对犯罪嫌疑人履行拘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异地拘押时刻怎么核算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捕后,异地侦办的期限是以以月核算,自对犯罪嫌疑人履行拘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押期限规则》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押期限,依照以下方法核算:
(一)拘留后的提请检查批准拘捕的期限以日核算,履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
(二)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以月核算,自对犯罪嫌疑人履行拘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终一日为截止日。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判定的期间不计入拘押期限。精神病判定期限自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定之日起至收到判定结论后决议康复核算侦办拘押期限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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