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隐瞒生育状况,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8:57现在许多企业都喜爱招聘安稳的职工,因此会问询拟招聘人员的婚姻和生育情况,特别是针对女职工。那么职工入职隐秘自己的生育情况,公司能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劳作合同?下文为我们剖析回答!
网友咨询:
因忧虑遭受作业轻视,已婚未育的王女士在求职时谎报自己已育。被选用后,一向体现不错。后,王女士发现怀孕。公司以为她不诚信,假如以虚报个人材料是的公司处分准则遂将其辞退,违法吗?
法令剖析:
生育情况与劳作合同实行无必定联系。
劳作合同法规则了用人单位及劳作者各自所负有的照实奉告责任。
首要,劳作者的奉告责任是“与劳作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便是与劳作合同实行存在有实质性含义事项,一般包含劳作者个人身份信息材料,能必定程度反映劳作者作业能力、技能熟练程度的作业经历,原单位推荐函,特别岗位有必要具有的资格证书或健康材料等。而婚姻、生育情况一般与劳作合同的实行没有必定联系,属个人隐私。
其次,劳作合同签定过程中的虚伪陈说构成诈骗是用人单位行使辞退权的根据。其间,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通知对方虚伪情况,或许成心隐秘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意思表明。
公司表明王女士是否生育与选用与否无关,也就无权据此免除劳作合同。
可是,劳作者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隐秘生育情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该得到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