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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警车取保候审期间擅自逃离,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5:44
某男人不只无证驾驭,遇到设卡交警后还连撞两次警车,掉头冲卡逃逸;更离谱的是,被取保候审期间,他又一次逃离,终究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什么是取保候审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无证驾驭撞警车取保候审期间私行逃离,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工作通过】
2013年5月19日,29岁的卓某问朋友借了一辆白色现代车。
晚上20点左右,卓某从裘村镇开回奉化市区,开到奉化裘村镇曹村岭公路,正好遇到交警在设卡查酒驾。
卓某没有驾照,他一会儿就慌了:假如开着这辆车通过卡站,必定会被交警逮住,是证据确凿的“无证驾驭”。
这可不是小事,情急之下,卓某就在间隔卡点大约40米左右的方位,猛打方向预备掉头逃逸。
这时,警方也留意到了这辆白色现代车的意向。看到这辆车好像要逃跑的姿态,另一卡点的交警赶忙开车来到了卓某后方,并用警车堵住了卓某的轿车。
为了躲避查看,卓某并没有停下车,而是持续踩下油门,强行调头,并用车碰击阻挠去路的警车。
此刻,前方关卡的交警也跑到了卓某车旁,执法人员围住卓某车辆并敲窗,暗示其泊车承受查看。
卓某不管在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再次强行倒车调头,第2次碰击阻路的警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然后卓某又乘机驱车逃跑。
取保候审时又逃离
他因涉嫌波折公事罪被刑拘
这次的事端通过判定,卓某所驾白色现代车丢失人民币1548元,警车丢失人民币4826元。
2013年6月3日,卓某向奉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莼湖中队投案自首,卓某因无证驾驭并冲卡逃逸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之后,卓某又因涉嫌波折公事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9月到10月,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两次传讯均未到案,公安机关对其宣告拘留拘捕,并上网追逃。
2016年3月3日,卓某被抓捕到案。昨天上午,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以为,被告人卓某以暴力办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现已构成波折公事罪。
此外,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法院不确定其具有自首情节,终究判处卓某有期徒刑7个月。
【法令解读】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由公安机关履行。客观地说,违法嫌疑人被拘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刻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违法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确保随传随到的强制办法。由公安机关履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则》:人民检察院决议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办法的,应当在向违法嫌疑人宣告后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对违法嫌疑人采纳确保人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令文书和有关案由、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确保人基本情况的资料,送交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采纳确保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确保金现已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令文书、有关案由、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的资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据,送交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令文书和资料后,应当当即交由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履行。担任履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确保人的身份以及相关资料,并陈述县级公安机关担任人后,告诉违法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履行。
与国外的保释准则比较,我国的取保候审准则有其本身的特色。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交纳确保金,担保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不躲避侦办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办法。这种强制办法既能够不拘押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料家庭或许从事本来的工作和劳作,为社会做一些有利的工作,又能够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还能够削减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日子、管理费用等项开支,然后减轻拘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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