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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13:06
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能够向法院请求实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人们也能够请求请求处理赋予债款文书强制实行效能公证,那么怎么处理强制实行公证书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请求处理赋予债款文书强制实行效能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请求,协议中触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请求。
处理赋予债款文书强制实行效能公证,须由债款文书签署两边一起提出请求,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请求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请求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挂号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请求的,还应供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公民个人请求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请求人出具的申办强制实行效能公证的文件;
3、需求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款文书及相关的债款证明;
4、若为债款文书供给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则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典当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以为应当供给的其他证明资料。
请求处理赋予债款文书强制实行效能公证时,该债款文书有必要具有以下要件:
1、债款文书的标的为给付必定数量的钱银、物品或有价证券;
2、债券文书的内容清晰、实在、合法,债款人和债款人对债款文书所规则的债款人应实行的责任无疑异;
3、债款文书中的偿付责任由债款人单独承当,无对等给付的景象存在;
4、债款文书中,债款人有清晰的不实行责任或不完全实行责任时,乐意依法承受强制实行的意思表明。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款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处理强制实行公证书,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请求,协议中触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请求。公民个人请求应该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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