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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夫妻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15:07

房子一直是夫妻之间最为关怀的论题,结婚前,夫妻两人要买房;结婚后,还涉及到房产证的加名字等;假如夫妻关系决裂需求离婚,那么还涉及到离婚后房子的分配问题。无论是房产证加名仍是离婚时房产切割,都是涉及到夫妻房子产权改变问题的。那么,夫妻房子产权改变,需求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请求人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台湾地区人士须供给身份证及台胞证的复印件;外籍人士须供给护照的复印件。
(2)托付别人署理的,须供给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托付书原件、托付署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则均须通过公证或认证,并供给中文译著,外籍人士还需供给经公证的中文名字声明书。
2、填写《房地产权挂号请求审批表》(发证办窗口供给)。
3、房子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挂号证明复印件。
6、请求将房地产权利人名字改变至爱人两边的:由两边当事人一起请求,提交对共有房地产改变办证的书面协议(当事人一起于本受理窗口当面缔结)。
7、请求将房地产权利人名字改变至爱人一方的:由两边当事人一起请求,提交经公证的夫妻产业约好协议。
8、因离婚请求房地产更名办证的:由两边当事人一起请求,须供给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婚姻挂号部分承认的离婚产业切割协议书。
9、法院强制改变办证的:须提交收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收效证明书、裁定书、协助执行告诉书原件。
10、宗地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房产平面图的份数按请求的产权人人数再加1的方法提交(例如:房子为3人共有的,提交4份平面图)。
11、已处理典当挂号的房地产,须提交典当权人出具的赞同处理相关手续的证明(该证明由发证窗口供给)。
12、法令、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则的其他材料。
二、处理程序:
请求人递送请求材料→ 挂号部分审阅 →请求人缴费领证
三、处理期限:
从收件之日起城区15个工作日、镇区13个工作日内完结,如不予处理,必须在收件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诉当事人。
以上便是关于夫妻房子产权改变等相关问题的回答,依据状况的不同,处理所需求的材料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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