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预付款消费卡的商家应如何开具发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00:34
现在,商场、超市出售预付款消费购物卡的状况较为遍及。一般状况下,商场或超市是在购买方付出金钱时开具出售发票。但关于预付款消费时,因为预付金钱在前,领购产品在后,所以在开具发票时其产品的品名不确定。那么,出售预付款消费卡的商家应怎么开具发票呢?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发票是指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据。第二十条规则,一切单位和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产品、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付出金钱,应当向收款方获得发票。获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改变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则,不符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则,发票的基本内容包含,发票的称号、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处、客户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产品称号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称号(章)等。
依据以上规则,销货方在开具发票时,有必要注明产品称号,收取金钱在产品不确定时,不能开具发票,可开具收款收据,待提货时方能开具发票。付出金钱的一方应先作为预付款,未获得发票不能作为费用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发票是指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据。第二十条规则,一切单位和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产品、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付出金钱,应当向收款方获得发票。获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改变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则,不符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则,发票的基本内容包含,发票的称号、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处、客户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产品称号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称号(章)等。
依据以上规则,销货方在开具发票时,有必要注明产品称号,收取金钱在产品不确定时,不能开具发票,可开具收款收据,待提货时方能开具发票。付出金钱的一方应先作为预付款,未获得发票不能作为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