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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或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21:14
一、《法复[1994]3号》,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款人在约好的期限届满后未实行债款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问题的批复》,其全文内容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款人在约好的期限届满后未实行债款,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的问题,经研讨,答复如下:据你院陈述称,两边当事人原约好,供方交货后,需方当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赞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四十条的规则,对此应确认诉讼时效中止。假如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止后一向未建议权力,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端从头核算。”
二、《[2005]民二他字第35号》,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受人在买卖时未付出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其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买卖时未付出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依据你院陈述所述状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归纳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两边并未签定书面买卖合同,也无依据证明两边对合同的实行期限进行约好,因而,该合同归于不决实行期限的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榜首百三十七条的规则,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建议权力时起算。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赞同你院审判委员会大都定见。”
在当事人依据欠条提申述讼的案子中,常常会遇到对方当事人提出欠条超越诉讼时效的抗辩。现笔者对欠条的有关诉讼时效剖析如下:
诉讼时效按其适用范围和期间不同,可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依据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还规则,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可是,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维护。我国的诉讼时效即消除时效,是指权力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恳求权,即损失依诉讼程序强制责任人实行责任的权力的法律准则。诉讼时效的建立,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必要有权力人不行使恳求权的现实;二是不行使恳求权的现实状况有必要过法定期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子适用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自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进行裁判。”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其依据新的依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恳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景象在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则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恳求再审或许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的规则,对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案子,审理中不予自动考虑诉讼时效问题。
依据《民法通则》地140条规则诉讼时效因提申述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许赞同实行责任而中止。从中止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头核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还有几种法定事由:
1、申述。申述是指权力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法院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子适用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规则》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则,申述撤诉、恳求裁定、付出令等也会引申述讼时效的中止。
2、恳求。恳求是指权力人直接要求责任人实行的意思表明。关于恳求的现实,权力人负有举证证明的职责。
3、供认。供认是指责任人向权力人供认权力存在并乐意实行责任的意思表明。供认原则上应由责任人自己或其有权代理人向权力人自己或代理人作出,对第三人所作的乐意实行责任的表明,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作用。供认的行使,可所以直接供认权力存在,乐意实行责任,也可所以能够证明责任人所负责任的行为。
关于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依据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关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要看从前的买卖是否约好过买卖的实行期限。
1、若约好有买卖款的实行期限,如“货到付款”或两边约好货款于某时付清,当实行期限届满后,债款人未实行责任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这种状况归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从中止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头核算。应当适用最高法院法复〔1994〕3号批复的规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款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端从头核算。
2、若未约好过买卖款的实行期限,在买卖时未付出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应适用最高法院〔2005〕民二他字第35号批复的规则,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建议权力时起算。这种状况在实际操作中诉讼时效按20年核算。
3、两边并未签定书面合同,也无依据证明两边对合同的实行期限进行约好,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适用下列规则:(四)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款人能够随时实行,债权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此刻债款人未实行责任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款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端从头核算。
关于欠条到期后债款人供认债款,表明乐意还款的应视为新欠款的建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子适用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赞同实行责任的意思表明或许自愿实行责任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诉讼时效从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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