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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女方要孩子抚养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3:35
未婚先育,分手后还要交抚育费吗
我是男方,和女方没有成婚,女方在产下女儿后就不曾照料过孩子。现在要和我分手, 我能否向她提出补偿或让她交抚育费呢?要是申述她,我能赢吗?
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案子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没有爱人的男女,未办成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日子,按不合法同居联系对待。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不合法同居联系的案子,如触及非婚生子女抚育和产业切割问题,应同时予以处理。详细切割产业时,应照料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产业的实际状况和两边的差错程度,妥善切割。《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依照你的状况,若是孩子和你一同日子,你能够要求对方担负孩子的抚育费,这点是法令明确规定的,若是申述,在抚育费方面,法院是支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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