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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8:47

近年来跟着高校招生的扩展,大学生创业和工作现象越来越多的遭到社会的重视,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布景下,大学生创业成为了大学生工作外的另一新式现象。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改变工作观念,走上创业之路,经过创业完成工作,甚至在处理本身工作问题的一起,为社会发明更多的工作岗位。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现象,也相继出来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和鼓舞办法。
4月是我国的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税局在税收政策咨询会上,发布了多条国家鼓舞大学生创业的最新优惠政策。
1.从事个体运营的大学生可持《再工作优惠证》,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顺次扣减当年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学生兴办的企业从事下列职业之一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谷物、蔬菜、薯类、生果、棉花、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坚果的栽培;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栽培;林木的培养和栽培;家畜、家禽的养殖;林产品的收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行、农机作业和修理等农、牧、渔、林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捉。
2.大学生创业举行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按摩、典当、桑拿、氧吧外)、劳动工作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添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工作优惠证》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3.大学生创业举行的企业从事技能转让、技能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事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居民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内技能转让所得不超越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越500万元的部分,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大学生创业举行的企业经省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机构确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学生从事的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大学生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取得的稿费所得,按税法规则予以减征应交税额的30%。
5.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能服务业的企业或运营单位,经税务部分同意,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运营单位,经税务部分同意,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饮食业、仓储业、物流业、居民服务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运营单位,经税务部分同意,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等。
有学生主张,假如展开创业教育,高校最好能请有经商及创业辅导经历的威望教师,对学生的创业项目多给予评价与辅导,通知大学生怎样才能少走弯路、取得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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