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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的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07:44
土地是不归于公民的,而是归于国家,而公民只要土地运用权,而这一权力仍是需求交税的,那么应该交多少呢,县城的土地运用税的核算办法是怎样的,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县城的土地运用税的核算办法”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县城的土地运用税的核算办法
1、征收规范
乡镇土地运用税选用定额税率,即选用有起伏的不同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别离规则每平方米土地运用税年应纳税额。详细规范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挂号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依照国务院公布的《城市规划法令》中规则的规范区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可依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则税额起伏内,确认所辖区域的适用税额起伏。经济落后区域,土地运用税的适用税额规范可恰当下降,但下降额不得超越上述规则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区域的适用税额规范能够恰当进步,但须报财政部同意。
2、税额核算
乡镇土地运用税依据实践运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则的单位税额交纳。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纳乡镇土地运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践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则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运用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均采纳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办法。
二、土地运用税的征收目标是什么?
土地运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目标,向土地运用人课征,归于以有偿占用为特色的行为税类型。土地运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域乡镇运用土地则不纳税。乡镇土地运用税的纳税规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间,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树立的市,包含市区和市郊;县城是指县公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的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详细纳税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划定。土地运用税选用有起伏的不同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避免长时间征地而不运用和约束多占土地,可在规则税额的2倍-5倍规模内加成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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