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04:41
反担保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款人的债款而遭受损失时,债款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联系。那么,反担保合同是否合法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供给相关介绍,供您参阅。
反担保是为了保证第三人追偿权的完成。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则:“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则。”
一、反担保法律规则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债款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供给的担保。其意图是保证第三人追偿权的完成。
(一)反担保有用树立的条件
依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反担保的树立须具有下列几个条件:1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而,只要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树立;2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供给担保;3只要在第三人为债款人供给保证、典当或质押担保时,才干要求债款人向其供给反担保;4须契合法定方法,即反担保应当选用书面方法,依法需求处理挂号或移送占有的,应当处理挂号或转交占有手续。
(二)反担保的担保方法
反担保的担保方法有求偿保证、求偿典当、求偿质押三种:1求偿保证,是指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产业和诺言保证第三人对债款人追偿权的完成所供给的担保;2求偿典当,是指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产业作典当,保证第三人追偿权完成的一种担保;3求偿质押,是指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力凭据交给第三人占有,保证第三人追偿权完成的担保。
二、反担保的含义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相同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款完成、保护买卖安全的效果。
作为担保准则衍生出的一种特别形状,反担保的具体效果与含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榜首,反担保是保护担保人的利益、保证其将来或许发生的追偿权完成的有用办法。这是其最直接的效果;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联系的树立。慎重的第三人在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款并无严密的利益联系或从属联系且对其承当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完成怀有疑虑的状况下,往往会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办法,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或许因虑及本身利益而回绝为债款人供给担保。实际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款人供给保证担保时,简直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危险而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的状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法,依据状况和需求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杂乱状况下担保联系的树立供给廉价。实际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别状况或出于特别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妨碍,这时,即可使用反担保方法以作迂回,并使其与恰当的本担保相联合,然后化解困难、战胜妨碍。
例如债款人自己有产业可供典当、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款人供给担保,虽然这种物的担保较为牢靠,但债款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或许不肯承受:
(1)期望在债款人不能清偿债款时能够快捷地从保证人处取得金钱偿付;
(2)防止典当物挂号或质押物运送、保管等方面的费事;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方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状况下,即需求由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款人向保证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调配、榫合联合以满意当事人的各种需求、维系买卖安全并防止担保之危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当然为本不算简略的债款债款联系及担保联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更为杂乱,但反担保决非片面臆造的徒劳无功的繁琐机制,而是实际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在法律上的反映。
以上是小编为您供给的关于反担保合同合法性方面的相关介绍,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款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完成,而与债款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定的担保合同。假如您对反担保合同还有相关问题,能够向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供给您愈加具体的状况,保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反担保是为了保证第三人追偿权的完成。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则:“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则。”
一、反担保法律规则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债款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供给的担保。其意图是保证第三人追偿权的完成。
(一)反担保有用树立的条件
依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反担保的树立须具有下列几个条件:1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而,只要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树立;2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供给担保;3只要在第三人为债款人供给保证、典当或质押担保时,才干要求债款人向其供给反担保;4须契合法定方法,即反担保应当选用书面方法,依法需求处理挂号或移送占有的,应当处理挂号或转交占有手续。
(二)反担保的担保方法
反担保的担保方法有求偿保证、求偿典当、求偿质押三种:1求偿保证,是指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产业和诺言保证第三人对债款人追偿权的完成所供给的担保;2求偿典当,是指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产业作典当,保证第三人追偿权完成的一种担保;3求偿质押,是指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力凭据交给第三人占有,保证第三人追偿权完成的担保。
二、反担保的含义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相同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款完成、保护买卖安全的效果。
作为担保准则衍生出的一种特别形状,反担保的具体效果与含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榜首,反担保是保护担保人的利益、保证其将来或许发生的追偿权完成的有用办法。这是其最直接的效果;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联系的树立。慎重的第三人在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款并无严密的利益联系或从属联系且对其承当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完成怀有疑虑的状况下,往往会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办法,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或许因虑及本身利益而回绝为债款人供给担保。实际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款人供给保证担保时,简直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危险而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的状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法,依据状况和需求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杂乱状况下担保联系的树立供给廉价。实际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别状况或出于特别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妨碍,这时,即可使用反担保方法以作迂回,并使其与恰当的本担保相联合,然后化解困难、战胜妨碍。
例如债款人自己有产业可供典当、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款人供给担保,虽然这种物的担保较为牢靠,但债款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或许不肯承受:
(1)期望在债款人不能清偿债款时能够快捷地从保证人处取得金钱偿付;
(2)防止典当物挂号或质押物运送、保管等方面的费事;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方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状况下,即需求由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款人向保证人供给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调配、榫合联合以满意当事人的各种需求、维系买卖安全并防止担保之危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当然为本不算简略的债款债款联系及担保联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更为杂乱,但反担保决非片面臆造的徒劳无功的繁琐机制,而是实际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在法律上的反映。
以上是小编为您供给的关于反担保合同合法性方面的相关介绍,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款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完成,而与债款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定的担保合同。假如您对反担保合同还有相关问题,能够向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供给您愈加具体的状况,保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