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可不可以继承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6:33
继女承继遗产养女出头否定 法院终审判定养女败诉
既没有血缘联系,也没有日子在一起,就能证明没有构成抚育和被抚育联系,而不具有对遗产的承继权?近来,法院经过收效判定,对这一错误观点说了“不”。
陈先生与前妻生育了阿玉和阿英两个女儿。1960年,陈先生与阿云再婚后,阿玉和阿英随陈的爸爸妈妈日子,夫妻俩出资抚育两名女儿。陈先生与阿云再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阿静和阿燕两个养女一起日子。
1996年10月,陈先生与阿云出资,一起购买了阿云单位的一套“房改房”。陈先生、阿云与阿静、阿燕一起居住在该处,阿玉和阿英也经常来看望、照料生父和继母。
2008年12月,阿云逝世,房子由陈先生运用和办理。上一年6月,年逾七旬的陈先生为获得房子悉数产权,将4名女儿诉至城中区法院,恳求法院将阿云遗产比例判归他一切。原告对4名被告按遗产比例折价以现钱补偿。
关于陈先生的诉请,被告阿玉、阿英、阿燕均赞同,只有阿静以为,阿英、阿玉与阿云没有血缘联系,且也没有一起日子在一起,未构成抚育与被抚育联系,因而不该具有对遗产的承继权。
法院以为,争议房子一直是被承继人阿云生前与原告的居住地,且原告已年迈,该房子仍由原告办理运用较为适合,4被告对归于遗产部分均有承继权,原告应当依照4被告各自占有的比例别离予以折价补偿。上一年9月,城中区法院一审判定支撑原告诉请,并由原告别离补偿4被告各2万元。
一审判定后,阿静坚持以为阿英、阿玉没有承继权,所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为,阿静所举根据,仅能证明阿英、阿玉与阿云没有在一起日子,但不能否定陈先生与阿云以一起财产付出阿英、阿玉的抚育费的现实,故对阿静的建议不予采用。据此,二审法院根据有关规定,于近来作出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既没有血缘联系,也没有日子在一起,就能证明没有构成抚育和被抚育联系,而不具有对遗产的承继权?近来,法院经过收效判定,对这一错误观点说了“不”。
陈先生与前妻生育了阿玉和阿英两个女儿。1960年,陈先生与阿云再婚后,阿玉和阿英随陈的爸爸妈妈日子,夫妻俩出资抚育两名女儿。陈先生与阿云再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阿静和阿燕两个养女一起日子。
1996年10月,陈先生与阿云出资,一起购买了阿云单位的一套“房改房”。陈先生、阿云与阿静、阿燕一起居住在该处,阿玉和阿英也经常来看望、照料生父和继母。
2008年12月,阿云逝世,房子由陈先生运用和办理。上一年6月,年逾七旬的陈先生为获得房子悉数产权,将4名女儿诉至城中区法院,恳求法院将阿云遗产比例判归他一切。原告对4名被告按遗产比例折价以现钱补偿。
关于陈先生的诉请,被告阿玉、阿英、阿燕均赞同,只有阿静以为,阿英、阿玉与阿云没有血缘联系,且也没有一起日子在一起,未构成抚育与被抚育联系,因而不该具有对遗产的承继权。
法院以为,争议房子一直是被承继人阿云生前与原告的居住地,且原告已年迈,该房子仍由原告办理运用较为适合,4被告对归于遗产部分均有承继权,原告应当依照4被告各自占有的比例别离予以折价补偿。上一年9月,城中区法院一审判定支撑原告诉请,并由原告别离补偿4被告各2万元。
一审判定后,阿静坚持以为阿英、阿玉没有承继权,所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为,阿静所举根据,仅能证明阿英、阿玉与阿云没有在一起日子,但不能否定陈先生与阿云以一起财产付出阿英、阿玉的抚育费的现实,故对阿静的建议不予采用。据此,二审法院根据有关规定,于近来作出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