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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0:47

什么是家庭暴力?
婚姻法解说(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的损伤结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力上感到痛苦,危害其身体健康和品格尊严。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按照上述司法解说有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及其他手法,比方禁锢、冻饿、侮辱品格、精力恫吓、性凶狠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有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情节的,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停无效,应该判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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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取证,想做为今后离婚的依据。
听讼网律师回答:
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经过以下方法取证:
1、报警记载;
2、法医鉴定书;
3、报警时可以反应是老公打的证人证言;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材料和记载,调停书面材料;
5、施暴过程中的相片、录音;
6、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
7、施暴者誓词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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