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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3:41关于清远房地典当权初次挂号处理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材料:
1.不动产挂号请求表,收原件(1份);
2.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典当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境内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请求人的营业执照或挂号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
②境内非企业法人,提交《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请求人的《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典当人为土地储藏安排的,提交国土资源部审阅经过的土地储藏安排名录,收复印件(1份);
③境外企业法人(或其他安排)应提交其在境内建立分支安排或代表安排的赞同文件和注册证明,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⑤请求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自己页,1份);港澳同胞提交身份证或交游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台湾同胞提交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1份);外国人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发的居留证或翻译成中文并经依法公证或认证的有用证明文件原件(1份);
⑥托付处理的,提交不动产挂号托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凡请求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提交监护公证书,收原件(1份)或监护人证明文件,收原件或经承认的复印件(1份),由监护人代为请求,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署理华裔、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提交授权托付书及被署理人的身份证件应依法公证或许认证,收原件(1份)。公证文书效能参照《关于处理华裔、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子产权事宜中怎么承认公证文书效能的告诉[89]司发公字第024号)的要求处理。
(2)典当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请求人的营业执照或挂号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
②非企业法人,提交《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请求人的《安排安排代码证,收复印件(盖公章)(1份);
③典当权人为金融安排的,提交《金融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④典当权人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交政府赞同文件,收复印件(1份);
⑤典当权人为典当行的,提交《典当运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收复印件(1份);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⑦托付处理的,提交不动产挂号托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署理华裔、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提交授权托付书及被署理人的身份证件应依法公证或许认证,收原件(1份)。公证文书效能参照《关于处理华裔、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子产权事宜中怎么承认公证文书效能的告诉[89]司发公字第024号)的要求处理。
3.土地权属来历证明:
(1)若典当的土地是集体土地须提交:本集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许2/3以上乡民代表的赞同典当的证明材料收原件或出让合同(经承认的复印件)(1份);
(2)若归于第2次或以上典当的,须提交典当权人知悉土地已存在典当的声明,收原件(1份);
(3)典当人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的,须提交上级部分赞同典当证明文件原件;典当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赞同典当证明文件原件(1份);
(4)储藏土地典当的,须提交人民政府或部分赞同赞同典当的文件原件(1份)。
4.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子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子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收原件(1份);
5.不动产挂号证明(含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收原件(1份);
6.典当人与典当权人改变典当权的书面协议(被担保债款的数额改变的、典当物面积改变的、典当权顺位改变的、债款实行期限改变的供给),收原件(1份);
7.公安户籍管理部分对个人更名的证明(或单位的上级主管部分赞同更名的批文及工商挂号部分核准称号改变挂号的文件)(挂号当事人名字或称号改变的供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8.公安部分出具的门牌改变证明(房子地址改变的供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9.规划部分出具的房子用处改变证明(房子用处改变的供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0.其他典当权人的书面赞同文件(因典当标的物规模、担保债款规模、典当顺位改变、债款数额、债款实行期限改变而请求改变挂号的供给),收原件(1份);
11.董事会或股东会抉择(企业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以中外合资、合作运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典当的供给),收原件(1份);若典当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组成的公司,须提交工商部分出具的机读材料和规章(原件收1份)及经典当权人承认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抉择(需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到挂号部分面签或到公证部分公证,或银行见证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签名,并加盖银行的公章)(原件,附工商部分出具整体董事名单),收原件;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收1份)
12.国有资产管理部分批文(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颁发其运营管理的房地产典当的供给),收原件(1份);
13.利益保证书(属典当未成年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房子的供给),收原件(1份)。
14.用土地使用证处理典当的,需提交市测绘地舆信息中心已办落宗的证明(初次典当已办的可免)。
15.搁置土地批阅文件(注有赞同改变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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