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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不交土地使用税地后果和措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9:24
土地运用税是我国税法中,关于土地运用的一只小分支,关于土地运用税的核算也是需求通过必定的核算公式,咱们也应该做恰当了解,那么工厂不交土地运用税地结果和办法有哪些?以下内容均为听讼网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期望以下内容能为您心中的疑问找到答案。
工厂不交土地运用税地结果和办法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发布)第二条规则:“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说和暂行规则》的告诉》((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则:“关于交税人的确认,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企业不交土地运用税最严峻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则处理税务挂号的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以及暂时从事运营的交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交税额,责令交纳;不交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交税款的产品、货品。
土地运用税应该从什么时分交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发布)第
九条规则:“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一)征用的犁地,自同意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端交纳土地运用税;
(二)征用的非犁地,自同意征用次月起交纳土地运用税。”
二、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说和暂行规则>的告诉》((1988)国税地字
第15号)规则:“十二、关于征用的犁地与非犁地的确认
征用的犁地与非犁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同意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认。”
三、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方针规则的告诉》(国税发〔2003〕89号)规则:“二、关于确认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责任发作时刻问题
(一)置办新建产品房,自房子交给运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二)置办存量房,自处理房子权权属搬运、改变挂号手续,房地产权属挂号机关签发房子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三)租借、出借房产,自交给租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租借、出借本企业缔造的产品房,自房子运用或交给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四、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06〕186号)规则:“二、关于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责任发作时刻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法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合同未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
税法的实施是为了国家可以在纳税的时分有据可循,而税收的存在又是为了国家的稳健开展,所以说在交交税费的时分咱们也应该安分守己的进行交纳,听讼网小编为您精心搜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听讼网专业法律参谋,参谋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准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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