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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6:03
怎样处理乡村宅基地胶葛?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胶葛的处理办法,主要有三种:
1、洽谈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则:“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据此规则,公民之间发作的宅基地胶葛,应领先通过洽谈的方法加以处理。
2、行政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则:“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则,侵略土地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中止侵略、赔偿损失。
3、司法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则:“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作的胶葛,只与依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则,先通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关于处理决议不服,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不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关于侵略土地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被侵权人能够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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