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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印发北京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10:31

状况:有用发布日期:1996-12-13收效日期:1996-12-13发布部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一[1996]57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的征收办理,一致标准消费税的交税申报,全面正确地核算和交纳消费税税款,经研讨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消费税交税人一致运用《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现就有关问题告诉如下,请按照履行。一、各区、县局要提早对消费税交税人作好申报表运用前的宣扬、辅导工作。
二、《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从1997年度的第一个交税申报期起运用,原《北京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交税(费)申报表》不再运用。
三、《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由市局一致拟定,一致印制、发放。
四、《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的运用情况和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以便研讨处理。
附:1.《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2.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填表阐明
1996年12月13日
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北京市消费税交税申报表填表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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