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监护人与公职监护人指的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20:20
什么是自愿监护人
自愿监护人是指不负有法定监护职责的人自愿担任监护,并经主管安排赞同者。有学者称之为无因监护人。其与法定监护人的最底子差异在于“本无法律上的职责”这一特色。不过自愿监护人不是自作主张地主动监护,而须以主管安排的赞同为要件,因此又不同于无因办理。
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之(三)规则:“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第17条第1款之(五)规则:“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能够担任监护人依照此种方法建立的监护人即为自愿监护人。
自愿监护人的建立应具有下列要件:
(1)须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从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的文字看,好像不能得出自愿监护须“无法定监护人”这一要件。但是从系统判别,则非有该要件不行。由于,假如有法定监护人,仅仅为了何人做监护人发作争议,天然不应该因有争辩即革除其监护职责,而从没有法定职责的人中选任监护人。此外,倘若法定监护人虽有监护才能,但自愿监护人的条件却更为优胜,更有利于监护时,则应压服法定监护人经过托付监护处理,而不宜直接为指定。(2)须属被监护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3)须自愿监护人请求。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本无法定监护职责,他们之担任监护人,彻底出于自己自愿。(4)须经主管安排赞同。此主管安排与公权力指定监护人的安排相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5)假如被监护人年满10周岁以上或有部分意思才能的,尚须寻求其意见。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爱人;
(二)爸爸妈妈;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公职监护人
公职监护人是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任监护人。其要件为,须无法定和自愿监护人。至于上述三种安排担任公职监护人是否有先后顺序,则无清晰法律规则。实践中的做法是以先做出决议的集体为监护人。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爱人;
(二)爸爸妈妈;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自愿监护人是指不负有法定监护职责的人自愿担任监护,并经主管安排赞同者。有学者称之为无因监护人。其与法定监护人的最底子差异在于“本无法律上的职责”这一特色。不过自愿监护人不是自作主张地主动监护,而须以主管安排的赞同为要件,因此又不同于无因办理。
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之(三)规则:“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第17条第1款之(五)规则:“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能够担任监护人依照此种方法建立的监护人即为自愿监护人。
自愿监护人的建立应具有下列要件:
(1)须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从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的文字看,好像不能得出自愿监护须“无法定监护人”这一要件。但是从系统判别,则非有该要件不行。由于,假如有法定监护人,仅仅为了何人做监护人发作争议,天然不应该因有争辩即革除其监护职责,而从没有法定职责的人中选任监护人。此外,倘若法定监护人虽有监护才能,但自愿监护人的条件却更为优胜,更有利于监护时,则应压服法定监护人经过托付监护处理,而不宜直接为指定。(2)须属被监护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3)须自愿监护人请求。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本无法定监护职责,他们之担任监护人,彻底出于自己自愿。(4)须经主管安排赞同。此主管安排与公权力指定监护人的安排相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5)假如被监护人年满10周岁以上或有部分意思才能的,尚须寻求其意见。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爱人;
(二)爸爸妈妈;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公职监护人
公职监护人是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任监护人。其要件为,须无法定和自愿监护人。至于上述三种安排担任公职监护人是否有先后顺序,则无清晰法律规则。实践中的做法是以先做出决议的集体为监护人。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爱人;
(二)爸爸妈妈;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第一款规则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