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过期后遭车祸保险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4:22驾照过了有用期5天后,江苏新沂人王某驾驭轿车出了交通事端,虽然过后他处理年检手续换领了新的驾照,但稳妥公司仍以“事端发作时驾照过期,王某属无证驾驭”为由回绝补偿。在旧驾照过期,新驾照没有处理的状况下,车辆出险稳妥公司能否拒赔?8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发布,该院一审确定稳妥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并判定稳妥公司补偿王某车辆丢失2万余元。
详细事情:
2011年7月13日,江苏新沂人王某在某稳妥公司为他的小型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不计免赔商业险,稳妥期自2011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15日止,其间车辆丢失险的稳妥金额为89800元。
2012年1月1日早上7时许,王某驾驭着他投保的轿车在路途行进时,因为操作不妥形成轿车掉进路旁沟里损坏的交通事端。尔后,这起交通事端经交警大队确定,王某负事端悉数职责。一起,经交警大队托付物价局价格鉴证承认王某轿车丢失为2万余元,后王某对该车进行了修补,并支付了相关修补费用。
好在王某投了相关稳妥,他便依据稳妥合同向稳妥公司索赔,但是稳妥公司却作出了拒赔的决议,理由是,事端发作时,王某的驾照现已过期,没有处理年审,应视为无驾驭资历,稳妥公司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本来,王某的驾照现已到了6年的有用期,本来应该在2011年12月26日前往交管部门年检并换领新驾照,但是,王某因作业繁忙把这事忘在了脑后,致使事发时已超越有用期5天。事发后,王某拿着驾照前往交管部门换领了新的驾照,新驾照的有用期开始日期为2011年12月27日,有用期限10年。“我仅仅忘了换证,又不是驾照被撤消,凭什么不赔我修车费?”洽谈无果后,王某一纸诉状将稳妥公司告到了法院。
法院定见:
法院审理后以为,所谓无驾驭资历,是指驾驭员驾驭机动车时没有获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照或驾照被依法刊出、撤消、撤消及驾驭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景象。本案中,王某在发作事端时,的确存在驾照有用期满后未准时换证的状况,但依据《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相关规则,未如期处理换证手续,并不必定导致该持有人驾驭资历的损失,且王某在规则的能够处理换证的期间换领了新的驾照,因而,在事端发作时,王某的驾照并不存在被刊出、撤消及撤消的景象,且其驾驭的车辆与准驾车型相符,故稳妥公司以王某在稳妥事端发作时无驾照为由,回绝承当补偿职责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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