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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股权转让要征得原收购方的同意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8:36
作股权转让是否要征得原收买方的赞同
你们好!讨教一下:我公司的注册性质归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04年我公司财物对外全体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预付了我公司部份款,但之后因为多种原因,甲一向没有来接纳财物,我公司也曾发过崔告函,但甲一向没来。之后,因为时间推移,我公司的财物不断增值,悉数股东都以为:与甲的转让价太低,不肯再和甲持续理行转让合同。现在刚好有一家丙公司乐意收买我公司股东的股份,且价款相对比前次转让的还要高,采纳的股权转让方式比前次的财物全体转让来说手续更为简洁更实会。所以,我公司的股东会抉择:采纳股权转让,不在作财物全体转让,即:一致赞同每个股东的95的股权都一起对外转让给丙(转让之前丙不归于公司股东),在转让之前,我公司是否要进行股份转让布告?还有便是转让之前是否要告诉甲?是否要奉告甲我公司对丙的股权转让行为?转让股份是否要征得甲的赞同?(注:受让方丙现已许诺应意承当转让前我公司与甲存在的转让合同责务,转让后,公司的称号及注册资本和内容都未变,仅仅新增加了一个股东,股东人数和股本结构发生了改变)。别的99的股权时外转让或悉数股权时外转让是不是是财物全体转让,一起不告诉责权人甲及不作布告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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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征得原收买方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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