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5:18
现在我国夫妻离婚率一向在上升,形成夫妻离婚的原因是许多的,如性格不合、越轨、日子对立等等,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育的,另一方有近视孩子的权力,那么离婚后有权回绝对方探视孩子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离婚后一方有权回绝对方探视孩子吗
案子现实
免除同居联系后,孩子被判给女方抚育,男方却把孩子藏起来拒不让母子碰头,公安机关会抓人,法院会判刑吗?近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同案子,给出了必定的答案。
小红与小磊在2010年阴历10月经人介绍相识,并按照乡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一向没有领结婚证。一年后,女儿花儿出世。两边本该尽享天伦之乐,孰知两边由于没有爱情根底,婚前缺少了解,日子习惯差异等各方面的对立不断迸发。终究,两人无法挑选了“离婚”这种方法来完毕现状。
法院受理案子后,依法免除了两边的同居联系,并依据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准则,将1岁多的女儿花儿判给小红抚育。判定书收效后,小磊拒不合作小红行使监护权,并将女儿隐秘搬运到外地,自己也不与小红碰头。
在要求见女儿遭到屡次回绝后,小红无法向法院提出了实行请求。法院立案后,于2013年2月8日向小磊宣布了实行告诉书,责令其按照判定书实行责任。小磊接到告诉后,仍拒不实行法院判定,并外出逃避,下落不明。实行法官屡次前往其家,因家人也不合作,均无功而返。
处理结果
为保护法令庄严,法院依法将该案转为刑事案子,公安机关对小磊进行网上追逃,于10月24日将小磊捕获关押。家人见势不妙,将花儿送到法院交给小红。近来,该案经检察机关申述,法院审理以为,小磊有才能实行法院收效判定书确认的责任,却拒不实行,其行为构成了拒不实行判科罪。鉴于小磊归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属率直,并已实行法院判定书确认的责任,确有悔罪体现,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分,依法判处小磊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令条文
在以往的案子中,一方回绝另一方探视孩子,法院一般是对不实行判定的一方司法拘留。但是,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只要14天,其震撼效能太低,作用欠好。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意义问题,解说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实行内容并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人民法院为依法实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定、公证债务文书等所作的判定归于该条规则的判定。
下列景象归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许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一起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则之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依据上述法令规则,假如人民法院向直接抚育孩子的一方宣布实行告诉书后,其采纳藏匿孩子或许在外逃避或许采纳关门或暴力等方法阻扰另一方探视孩子的,终究导致判定无法实行,则构成拒不实行判科罪。
因而,非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如遇到上述景象,能够经过律师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判定,向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宣布实行告诉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认对方拒不实行判定的依据。最终,假如对方仍拒不合作非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指控并要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便是小编对“离婚后有权回绝对方探视孩子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探视权是法令赋予生母或许生父的一种权力,抚育孩子的一方不能掠夺另一方的探视权,被无故回绝探视一方能够到法院申述。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离婚后一方有权回绝对方探视孩子吗
案子现实
免除同居联系后,孩子被判给女方抚育,男方却把孩子藏起来拒不让母子碰头,公安机关会抓人,法院会判刑吗?近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同案子,给出了必定的答案。
小红与小磊在2010年阴历10月经人介绍相识,并按照乡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一向没有领结婚证。一年后,女儿花儿出世。两边本该尽享天伦之乐,孰知两边由于没有爱情根底,婚前缺少了解,日子习惯差异等各方面的对立不断迸发。终究,两人无法挑选了“离婚”这种方法来完毕现状。
法院受理案子后,依法免除了两边的同居联系,并依据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准则,将1岁多的女儿花儿判给小红抚育。判定书收效后,小磊拒不合作小红行使监护权,并将女儿隐秘搬运到外地,自己也不与小红碰头。
在要求见女儿遭到屡次回绝后,小红无法向法院提出了实行请求。法院立案后,于2013年2月8日向小磊宣布了实行告诉书,责令其按照判定书实行责任。小磊接到告诉后,仍拒不实行法院判定,并外出逃避,下落不明。实行法官屡次前往其家,因家人也不合作,均无功而返。
处理结果
为保护法令庄严,法院依法将该案转为刑事案子,公安机关对小磊进行网上追逃,于10月24日将小磊捕获关押。家人见势不妙,将花儿送到法院交给小红。近来,该案经检察机关申述,法院审理以为,小磊有才能实行法院收效判定书确认的责任,却拒不实行,其行为构成了拒不实行判科罪。鉴于小磊归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属率直,并已实行法院判定书确认的责任,确有悔罪体现,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分,依法判处小磊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令条文
在以往的案子中,一方回绝另一方探视孩子,法院一般是对不实行判定的一方司法拘留。但是,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只要14天,其震撼效能太低,作用欠好。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意义问题,解说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实行内容并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人民法院为依法实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定、公证债务文书等所作的判定归于该条规则的判定。
下列景象归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许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一起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则之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依据上述法令规则,假如人民法院向直接抚育孩子的一方宣布实行告诉书后,其采纳藏匿孩子或许在外逃避或许采纳关门或暴力等方法阻扰另一方探视孩子的,终究导致判定无法实行,则构成拒不实行判科罪。
因而,非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如遇到上述景象,能够经过律师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判定,向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宣布实行告诉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认对方拒不实行判定的依据。最终,假如对方仍拒不合作非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指控并要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便是小编对“离婚后有权回绝对方探视孩子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探视权是法令赋予生母或许生父的一种权力,抚育孩子的一方不能掠夺另一方的探视权,被无故回绝探视一方能够到法院申述。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