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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合同是否还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2:56
网友发问:
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逝世稳妥合同还有用吗?
律师回答:
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逝世的,稳妥合同仍然有用。依据法令规则,被稳妥人或投保人有改变获益人的权力,假如获益人逝世的,被稳妥人或投保人能够改变获益人;就算被稳妥人或投保人不改变获益人,在被稳妥人逝世时该稳妥金也要作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稳妥公司仍然有给付稳妥金的责任。
相关法令可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四十一条 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能够改变获益人并书面通知稳妥人。稳妥人收到改变获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上批注或许附贴批单。
投保人改变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赞同。
第四十二条 被稳妥人逝世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则实行给付稳妥金的责任:
(一)没有指定获益人,或许获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认的;
(二)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逝世,没有其他获益人的;
(三)获益人依法损失获益权或许抛弃获益权,没有其他获益人的。
获益人与被稳妥人在同一事情中逝世,且不能确认逝世先后顺序的,推定获益人逝世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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