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22:14深圳经济特区劳作联系团体洽谈法令提交初审
拟立法强制签定团体合同
最低薪酬规范不得作为正常作业时间薪酬
我市拟立法强制签定团体合同。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得悉,提交初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劳作联系团体洽谈法令(草案)》(以下简称“法令(草案)”),拟以特区立法办法,推动劳资双方树立有用的团体洽谈机制,尽量防备和化解劳作争议,规则300人以上的单位须签定团体合同,团体合同不得以法定最低薪酬规范为正常作业时间劳作报酬规范。
300人以上单位须签团体合同
“法令(草案)”对签定团体合同作出强制性规则,三种景象之下,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一方应当签定综合性团体合同:劳作者人数到达三百人以上的;劳作者人数在三百人以下,但二分之一以上劳作者要求签定团体合同,或许用人单位提出签定团体合同的;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综合性团体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一方的根本情况;劳作报酬规范、付出办法和劳作报酬规范调整机制;劳作时间、劳作保证和稳妥福利;劳作纪律根本规则;作业场所和日子区日子纪律根本规则;劳作者依法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办法和办法;发作劳作争议的洽谈处理机制;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双方同意规则的触及劳作联系的其他事项。
“法令(草案)”还规则: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满一年,或许自用人单位建立之日起满一年,未依法签定团体合同的,劳作部门将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经济性裁人可要求团体洽谈
团体洽谈是劳作法、工会法、劳作合同法等建立的一项重要的法令制度。近期举行的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提出,要活跃推动团体洽谈,促进劳作联系调和。“法令(草案)”规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一方均可就团体合同的签定、延伸团体合同期限以及团体合同的改变和免除向对方宣布团体洽谈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十个作业日内给予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回绝。
“法令(草案)”规则,有下列四种景象发作时,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一方均能够向对方宣布团体洽谈要约:(一)用人单位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则进行经济性裁人;(二)发作严重劳作争议事情;(三)拟对或许主张对用人单位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进行严重修正;(四)触及劳作联系的其他严重事项。
最低薪酬规范不得作为正常作业时间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