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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07:41

挂号离婚的时刻规则
按《婚姻挂号管理条例》规则,自请求挂号离婚的两边当事人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挂号离婚请求并提交必备的文件之日起,最长一个月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挂号离婚的两边当事人。
《婚姻挂号管理条例》作出最长在一个月内作出决议的时刻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给予婚姻挂号机关足够的时刻作全面、详尽的查询,确保离婚质量,避免草率离婚;
二、婚姻挂号机关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议最长为一个月,也促使其及时、方便地作出决议,不致于久拖不办;
三、在一个月的时刻内,请求挂号离婚的两边当事人也有一个更充沛的考虑时刻,对请求挂号离婚的两边当事人一个爱情缓冲的时刻,争夺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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