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对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16:23
假贷问题是咱们在生活中经常看见的事情,咱们在签署假贷合同的时分会呈现借款人的担保人为其担保,那么担保人有什么需求留意的?担保期限所对应的法律职责是什么?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各位具体的介绍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期望您能得到协助。
【网友发问】
担保期限是什么?所对应的法律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答】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好的,依照约好的期限实行,没有约好的,按以下的规则实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则:
第二十五条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债务人已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
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务人有权自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务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务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各位介绍的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咱们在为他人进行担保的一起,还要对担保的期限进行了解,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状况较为杂乱,本网站还供给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网友发问】
担保期限是什么?所对应的法律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答】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好的,依照约好的期限实行,没有约好的,按以下的规则实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则:
第二十五条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债务人已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
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务人有权自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务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务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各位介绍的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咱们在为他人进行担保的一起,还要对担保的期限进行了解,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状况较为杂乱,本网站还供给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