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21:13
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完结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结者的权力和获得荣誉证书、奖赏的权力。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令赋予权力主体自身所应有的权力,如名字、称号、声誉以及人身不受侵略等权力。身份权是根据血缘关系或许某种法令现实而发生的权力,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著作的宣布权、署名权等。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获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赏的权力。这一权力与完结技术成果的完结者人身紧密相联,因而,这一权力应当归于对完结技术成果作出了发明奉献的个人。因技术成果发生的人身权力专归于完结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其他任何人无权共享。本条中所称的完结技术成果的个人,是指对技术成果独自作出或许一起作出发明性奉献的人。不包括仅供给资金、设备、材料、实验条件的人员,进行安排办理的人员,帮忙制作图纸、收拾材料、翻译文献等辅佐服务人员。本条中所称的技术成果文件,是指专利申请书、科学技术奖赏申报书、科技成果挂号书等承认技术成果完结者身份和颁发荣誉的证书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完结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结者的权力和获得荣誉证书、奖赏的权力。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令赋予权力主体自身所应有的权力,如名字、称号、声誉以及人身不受侵略等权力。身份权是根据血缘关系或许某种法令现实而发生的权力,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著作的宣布权、署名权等。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获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赏的权力。这一权力与完结技术成果的完结者人身紧密相联,因而,这一权力应当归于对完结技术成果作出了发明奉献的个人。因技术成果发生的人身权力专归于完结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其他任何人无权共享。本条中所称的完结技术成果的个人,是指对技术成果独自作出或许一起作出发明性奉献的人。不包括仅供给资金、设备、材料、实验条件的人员,进行安排办理的人员,帮忙制作图纸、收拾材料、翻译文献等辅佐服务人员。本条中所称的技术成果文件,是指专利申请书、科学技术奖赏申报书、科技成果挂号书等承认技术成果完结者身份和颁发荣誉的证书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