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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联系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12:01
在商场经济中,应当秉承诚笃信用的准则,公平竞赛,有的商家为了自己的不合理利益,可能会进行不合理竞赛。那么,不合理竞赛行为和独占行为的联络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独占是指运营者违反法令规定,在特定商场内乱用商场分配位置或许与其他运营者合谋,约束或排挤竞赛的行为。
2、不合理竞赛:运营者以违反诚笃信用准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法从事商场竞赛的行为。
不合理竞赛行为包含:选用诈骗的手法进行买卖的行为,如运营者经过冒充、仿制等方法出售产品;诽谤竞赛对手的行为,如诽谤、降低竞赛对手的商业诺言、商业名誉,波折其正常的运营活动,而为自己获取不合法利益;商业贿赂行为,如经过不合理手法收购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自己取得买卖时机;侵略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不合理地获取、走漏或运用别人的商业秘密;作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广告的行为;巨奖出售行为;制作困难,波折竞赛对手合理运营的行为,等等。
独占行为在《反独占法》中包含了独占和约束竞赛行为两项内容。其间典型的独占行为有:独占企业乱用经济优势行为;以独占为意图的吞并行为;股份保有,即一个企业不合理地占有另一个企业的股票或本钱比例,也包含两个企业互相占有对方的股票或本钱比例;独家买卖,即出产某种特定产品或系列产品的厂商,只允许它的出售商经销其一家的产品,而不允许经销其他同类竞赛者的产品;不同企业董事的穿插兼任。典型的约束竞赛行为有:约束转售价格的行为,即出产企业在向批发商或零售商供给产品时,要求他们必须按其约束的价格出售产品;差别待遇,即企业没有合理理由,同条件相同的买卖目标,就所供给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其他买卖条件,给予显着的有利或晦气的差异待遇,最常见的差别待遇是价格轻视;掠夺式定价,即运营者为了挤垮竞赛对手,而在必定的商场或必定的空间内。以低于本钱的价格出售产品的行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的买卖条件,即运营者使用其经济优势,违反买卖相对人的志愿,在供给产品或服务时,调配出售其他产品或服务,或就产品的出售区域或出售目标进行不合理的约束的行为;强制买卖,即运营者使用威逼、钳制或其他不合理买卖手法,促进其它买卖者从事危害竞赛的买卖行为,首要包含使别人与自己进行买卖,使别人不与自己的竞赛对手进行买卖;组织别人之间的买卖。阻止别人之间的买卖;联合行为,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营者,以合同、协议等方法,一起决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就产品的产销量、出产技术标准、出售区域或出售目标进行约束,以危害竞赛对手的行为。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不管是不合理竞赛行为仍是独占行为,都是需求遭到相关的法令规制的,行为人是需求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的,会遭到行政处罚。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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