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14: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怎么表述批改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已于2012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2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一些法院就在裁判文书中引证批改前后刑法条文怎么详细表述问题请示我院。经研讨,批复如下:
一、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条文,应当依据详细状况别离表述:
(一)有关刑法条文在修订的刑法实施后未经批改,或许通过批改,但引证的是现行有用条文,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二)有关刑法条文通过批改,引证批改前的条文,表述为“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三)有关刑法条文经两次以上批改,引证经批改、且为最终一次批改前的条文,表述为“经××××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二、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前的刑法条文,应当表述为“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三、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有关单行刑法条文,应当直接引证相应该法令、补充规定或许决议的详细条款。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怎么引证修订前、后刑法称号的告诉》(法〔1997〕19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怎么引证刑法批改案的批复》(法释〔2007〕7号)不再适用。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一些法院就在裁判文书中引证批改前后刑法条文怎么详细表述问题请示我院。经研讨,批复如下:
一、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条文,应当依据详细状况别离表述:
(一)有关刑法条文在修订的刑法实施后未经批改,或许通过批改,但引证的是现行有用条文,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二)有关刑法条文通过批改,引证批改前的条文,表述为“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三)有关刑法条文经两次以上批改,引证经批改、且为最终一次批改前的条文,表述为“经××××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二、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前的刑法条文,应当表述为“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三、依据案子状况,裁判文书引证有关单行刑法条文,应当直接引证相应该法令、补充规定或许决议的详细条款。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怎么引证修订前、后刑法称号的告诉》(法〔1997〕19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怎么引证刑法批改案的批复》(法释〔2007〕7号)不再适用。